到底是投資理財,還是如檢調所說的罪無可逭,我不知道這幾位涉及地下錢莊案的新北警官最後是否有罪?因為即便連由調查局長公開指控為共諜的張顯耀,最後連起訴都無法起訴,這一切還有待後續的司法調查來澄清。
刑警的任務在偵查犯罪,為了破案與緝捕罪犯,交往聯繫的對象,當然涵蓋幫派或各行各業,因此也可能被惡意的檢、調羅織入罪;當然也有心存僥倖,以身試法的害群之馬,違法犯紀的官警,不容寬貸。但不能夠因為涉案人是警察,就剝奪他們的無罪推定及不自證己罪等司法人權。
請看今天的一葉知秋。http://tw.on.cc/…/bkntw-20150529000516883-0529_04411_001.ht…